各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项目的管理工作,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对2017年立项且未能及时完成结项的教委项目做以下处理:
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天津市教委项目的资格。
2023年7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