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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校到期未结题教委项目处理的通知——津理工科技处〔2023〕1号
发布日期:2023-09-13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项目的管理工作,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对2017年立项且未能及时完成结项的教委项目做以下处理:

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天津市教委项目的资格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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