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机构简介科技奖励科研基地办事指南文件下载学校主页
今天是:
您的位置: 首页>办事指南>规章制度>正文
关于调整开票税率的通知——津理工科技处〔2020〕2 号
2020-10-30  

关于调整开票税率的通知
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、保障科研人员的项目效益,以便更好的推动科技工作发展,促进横向科研经费提升,调动师生产学 研合作积极性,学校经过对多所高校的调研,并广泛听取一线科研人员意见与建议,结合税率改革投票情况,最终决定将 6%增值税的税率调整为 3%,并于 1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,请各科研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。

附税票说明:

发票类型

税率

相关说明

 

增值税普通发票

 

0%、3%

0%为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合同符合税费减免条件的方可开具。

3%为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。

 

增值税专用发票

 

3%、13%

3%为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,不可抵扣

13%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,可进行抵扣,抵扣须在开票后当月完成。

 

 

发票类型

税率

相关说明

 

增值税普通发票

 

0%、3%

0%为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合同符合税费减免条件的方可开具。

3%为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。

 

增值税专用发票

 

3%、13%

3%为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,不可抵扣

13%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,可进行抵扣,抵扣须在开票后当月完成。

附件【津理工科技处〔2020〕2号 关于关于调整开票税率的通知.pdf已下载
关闭窗口
 
相关文章  
读取内容中,请等待...

天津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  地址: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办公楼209/210
电话:(022)6021-5747/5288/5255  邮编:300384

浏览总数:
今日浏览: